狼父4天前承认诱奸和肢体性侵亲生女儿 如今又反悔了!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0日讯)4天前理直气壮俯首承认诱奸和肢体性侵亲生女儿的狼父,今日原本出庭接受法律制裁,但却改变初衷。
因此,法官谕令他在6月30日出庭,以了解案件的进展。
但,案发时和受害女儿同住的被告继续扣押在中央监狱。
被告48岁,他是被指在2021年12月28日上午8时以及当晚8时,在其位于伦乐附近甘榜达那西丹没有门牌的住家,诱奸当时13岁的亲生女儿。
被告也因此抵触了2项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此项条文的惩罚为坐牢最高可达30年、并可另加鞭笞。
至于第3项控状是指他在当天晚上8时,在同样地点,以舌头舔同一名女儿的私处以及双手抓对方的乳房,因此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
其惩罚为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鞭笞不少于2下。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31 May 202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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