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改控拥毒认罪 青年坐牢8年鞭10下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1日讯)1名青年原本被控贩毒,惟他在控方提呈交替控状之后,承认刑罚较低的拥毒罪,司法专员亚力山大萧判他坐牢8年及鞭笞10下。
被告为案发时29岁的哈菲兹宾哈斯南,他是由奥斯曼依布拉欣律师辩护。
被告是被指在2021年1月23日上午10时50分,在此间德玛拉勿某花园住家拥有净重为954.4克的大麻。
他也因此抵触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6条文,并在同样法令第39A(2)条文接受坐牢不少于5年至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0下的惩罚。
据案情显示,警方队伍是在案发住家的第二个房间,找到今早提呈为证物的大麻。
司法部委任律师给被告
在另一所高庭,法官艾威批准涉嫌贩卖及拥有毒品青年的要求,因此将案件安排在下个月11日再过堂。
32岁的案中被告吴某,向法官表示,他没有意愿要聘请辩护律师,所以法官订了上述日期,以便让司法部有充足的时间,为被告委任辩护律师。
被告吴某是被指在2022年4月19日下午2时30分,在此间砂督路某中心前,涉嫌贩卖72.14克的冰毒以及拥有0.55克的5仔,因此抵触了上述同样法令第39B(1)(a)以及12(2)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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