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假案谎称遇劫 女幼教被罚款1000令吉

(古晋18日讯)1名幼稚园老师,今日俯首承认虚报,而被判处罚款1000令吉,如果没钱缴付罚款如便坐牢2星期取代。

承审推事莎丽花,今日是在41岁,抵触刑事法典第182虚报条文的女被告汝妮雅艾倪认罪后做出这项判决。

就此项条文,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看被判处罚款最高可达2000令吉、坐牢最高可达6个月。

案中的被告是在本月6日下午3时30分,在古晋警察总部犯下这项罪行。

当时她向接案的警员声称遭抢劫,但经过警察的调查,发现被告没遭抢劫,也基于被告的行举,导致警察白忙一场,因此采取法律行动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