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液掺杂管制毒品 卫长:州政府有权禁售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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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指出,各州政府有权透过地方政府,拒绝发放执照给电子烟业者。
他解释,各州政府有本身的法律,而政府法令也有各自的条例可兹利用,以管制电子烟等产品的销售。
他周五在出席活动后表示,如今已有一些州属拒绝发出电子烟运营执照,这是州政府的权力与政策。
至于联邦政府方面,则是通过去年10月1日开始,逐步落实的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我们目前仍处于倡导阶段,给予业者时间遵守新法令的各项规定。”
●副总警长吁州政府禁售电子烟
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育汉日前警告,电子烟已沦为新型毒品的传播工具,对青少年构成严重威胁,他因此力促各州政府采取措施,禁止电子烟贩售,以遏止毒品滥用新趋势。
他说,电子烟贩售执照属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州政府可透过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的方式限制其流通,即便无法全面禁止,也能大幅降低社会风险。
他指出,警方对于青少年滥用电子烟感到担忧,警方发现有年仅13岁的学生在使用掺有毒品成分的电子烟。
阿育汉透露,根据最新调查发现,多达65%的电子烟液体样本已被掺杂管制毒品,包括甲基安非他命与摇头丸(Ecstasy)。
此外,更有毒贩将电子烟作为贩毒新管道,甚至将“丧尸毒品”芬太尼(Fentanyl)掺入其中。该毒品效力惊人,是吗啡的100倍、海洛因的20至40倍,过量恐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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