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天降乌龟砸中身亡 韶关饲主判赔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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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流行以小乌龟作宠物。(示意图) 目前流行以小乌龟作宠物。(示意图)

(综合10日电)据中国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9日消息,2024年底,赵某夫妇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乌龟从天而降,砸中孩子头部,孩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坠落的乌龟是小区业主张某饲养。此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张某、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赵某夫妇将上述各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130万人民币(76.55万令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物业公司,法院认为,依法物业服务并没有责任,赵某夫妇也没有相关证据,故认定物业公司及和物业公司相关的保险公司均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张某需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人民币(75.38万令吉)。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经市中院调解,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

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并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