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电商商品标注采用马来文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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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3日讯)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宣布,展缓实施2024年电子贸易交易消费者保护条例,即强制电商的所有商品说明必须用马来文书写的规定。
该部发文告指出,注意到媒体就相关条例提出的质疑,该部将与电子商务平台营运商开会,聆听他们的意见。
内贸部早前向电商平台发出通令,从6月24日起,所有商品的标注和说明,都必须使用马来文。
违例者,初犯的个人卖家可被罚款5万令吉、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最高罚款10万令吉、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企业方面,初犯企业罚款高达10万令吉,重犯企业则罚款高达20万令吉。
与此同时,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指出,自去年4月启动的电子商务法律审查研究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将于今年8月完成。
他说,这项研究的提案将提呈内阁审议及批准,之后提呈国会制定法令或修订相关法律,从而更好地规范电商业及保障消费者权益。
他指出,与电子商务领域相关的法律,包括由内贸部监管的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和2006年电子商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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