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外籍人士驾商用车 陆交局加强执法充公车辆

(吉隆坡8日讯)陆路交通局即日起采取严厉执法,对聘用外籍人士驾驶商用车辆的公司或持牌业者,将充公其所拥有的车辆。

陆交局高级执法主任莫哈末吉菲里解释,这涉及雇用外籍人士驾驶的载货车辆(罗里)、公共服务车辆及旅游巴士。

他说,根据规定,外籍人士不得持有职业驾照,如罗厘驾照(GDL)或商用车辆驾照(PSV)。凡雇用外籍人士作为驾驶员的公司,均属严重违法行为。

他表示,陆交局将援引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2、41及57条文采取执法行动。违反执照条件这可在第80条文下,官员可扣押及带上法庭,一旦罪成,涉案商业公司车辆将被充公。

莫哈末吉菲里称,有越来越多公司及持牌营运商以约2500令吉聘请外籍人士驾驶商业车辆,并一再违规,当局因此决定采取此执法行动。

他说,截至今年7月,陆交局已对驾驶商用车辆的外籍人士发出2733张罚单,其中2551宗没持货车驾照、93宗没有公共交通执照,以及89宗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