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泰停火协议达共识 9项安排曝光:不开火不增兵不越界

  • 登载于 国际
柬埔寨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狄西哈(左)、马来西亚内政部长赛夫丁(中)与泰国代理国防部长纳塔蓬(右)。 柬埔寨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狄西哈(左)、马来西亚内政部长赛夫丁(中)与泰国代理国防部长纳塔蓬(右)。

(综合8日电)柬埔寨与泰国7月下旬爆发边境武装冲突,交火5天后宣布无条件停火。时隔数日,柬泰边境事务联合委员会(GBC)8月7日举行防长级会谈,双方已针对停火协议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文件。

柬中时报、央视报导,这场GBC特别会谈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自8月4日持续至7日,此前举办过秘书处级会议,7日则是进行防长级会议,柬埔寨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狄西哈、泰国代理国防部长纳塔蓬出席,马来西亚、美国、中国则以观察员身分与会。

柬埔寨国防部表示,柬泰针对落实停火协议的具体条件以及监督执行机制交换意见,双方达成共识,通过《柬泰边境事务联合委员会特别会议纪录》,并发表联合声明。依据柬泰国防部长签署的会议纪要,双方承诺遵守2025年7月28日达成的停火协议,并以此为基础,针对以下9项主要停火安排达成共识:

第一, 双方同意实施全面停火,涵盖所有类型的武器,不得攻击对方平民与军事目标。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均须避免无端向对方阵地或部队开火,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协议。

第二, 双方同意维持目前的兵力部署不变,以2025年7月28日晚上24:00(当地时间)达成的停火时间为准,不得再有任何部队调动,包括向对方阵地的巡逻活动。

第三, 双方同意不得在整个柬泰边界增派兵力,任何形式的增援行动都将加剧紧张局势,损害和平解决的长期努力。

第四, 双方同意避免一切可能激化局势的挑衅行为,包括任何进入对方空域或领土的军事活动。自2025年7月28日24:00(当地时间)起,不得有此类行动。同时,双方不得建设或加强超越自身阵地的军事设施或工事。

第五, 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平民和平民设施使用武力,此类行为不仅危及边境社区的安全,也违反国际法,损害行为方的国际形象。

第六, 双方承诺遵守国际人道法,妥善对待被俘虏士兵,包括其生活条件、住所、食物以及伤病治疗。若一方希望将其伤者或平民送往对方接受治疗,对方可依医疗资源和伦理规定决定是否接收。被俘士兵应在敌对行动结束后立即遣返。双方将交换讯息,在尊重人道原则的基础上,有尊严、及时地归还罹难者遗体,且不得越境进行相关行动。

第七, 若发生有意或无意的武装冲突,双方必须在地方层级透过既有机制及时沟通,防止冲突升级,确保边境和平,保障平民与士兵安全,避免局势复杂化。

第八, 双方特别约定,边境部队应保持定期沟通,共同解决边界问题,防止冲突发生;区域边界委员会会议应在本次GBC特别会议召开后两周内举行,主办单位根据轮值机制确定;两国国防部长及参谋长之间应建立定期、直接的沟通管道。

第九, 双方同意杜绝散播虚假或不实讯息,以缓解紧张情绪、降低公众恐慌,营造和平对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