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笃技职学院谋杀一名17岁男同学的13名学生谋杀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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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22日讯)高庭今日宣判,2024年在拿笃技职学院谋杀一名17岁男同学的13名学生谋杀罪名成立。

法官拿督邓肯西科多在宣判时指出,所有被告在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罪名成立。

这13名案发时年龄介于16至19岁的男学生,被控于去年3月21日晚上9时至隔天早上7时30分之间,在拿笃技职学院的一间宿舍房间,谋杀17岁的莫哈末纳兹米。

这13名少年去年4月2日在推事庭被控,并随后于8月13日在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后,否认犯罪。

此案于2024年11月19日在高庭开审,控方传召了25名证人出庭供证,当中包括上述学院的师生。

邓肯斯科多尔在控方完成举证工作后,于今年2月28日裁定这些少年谋杀表罪成立,谕令他们出庭自辩。

此案的控方团队由诺妮丝拉领导,副检察司黄俊涛(译音)及芭特丽西亚协助。

其中8名少年的代表律师包括拿督兰星、卡马鲁丁末马及陈文杰,至于另5名的少年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再里、阿都干尼、薇薇安田、洁西妮P康及古斯尼安波图沃。

根据早前报导,拿笃警方调查显示,殴打导致男学生毙命肇因是因为有2名学生分别在宿舍不见了35及50令吉。

死者被指偷走同学的85令吉,因而被殴打致全身瘀伤,倒毙在技职学院的男宿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