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隆布大道逾3亿资金 丹斯里阿布沙希今日被控17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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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8日讯)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阿布沙希因涉嫌挪用公司为隆布大道延长工程(MEX II)发行伊斯兰债券筹措的资金,今日在地庭被控4项涉及3亿1312万4617令吉的刑事失信控罪以及13项洗黑钱控罪,但他不认罪。
现年74岁的阿布沙希今日因健康问题,获准在庭内坐在被告栏旁的轮椅上,聆听法庭通译员宣读的所有控状内容。
他在法官苏扎娜面前,回应指他明白17项控状内容,但他不认罪。
4项刑事失信控罪的控状内容指阿布沙希于2016年5月3日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作为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挪用他受委托掌管该公司总值3亿1312万4617令吉2仙的资产,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和罚款。
此外,他也被控13项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的洗黑钱控罪,而他同样否认有罪。
随后,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指出,若法官批准让被告保外候审,控方建议让阿布沙希以150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其护照也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表明辩方不反对控方的上述建议后,法官苏扎娜批准被告按上述保释条件保外,并择定此案将于11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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