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局:产业交易 须60天内申报盈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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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 内陆税收局提醒,在国内进行任何涉及产业的所有权转让的交易,买卖双方必须在交易日起的60天内向税收局申报。

内陆税收局印花税与产业盈利税操作组首席助理主任阿兹曼指出,买卖、权益转让、产业所有权转让及产业转让协议等交易,必须通过MyTax门户申报。

申报产业处置(卖方)与收购(买方)是双方的责任。有些人虽然有申报,但逾期。若迟报,将根据《产业盈利税法令》第29(3)条文面对罚款。

他说,未提呈产业盈利税报表者,可能被起诉,罚款最高5000令吉,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阿兹曼解释,设产业盈利税的目的之一是帮助提升国家收入、教育民众纳税责任,以及控制房产投机活动。

“这是针对资本利得征收的税务,一般上资本收益无需征税,不过基于房产价值高及投资活动频繁,因此不应该被豁免。”

他说,许多真正有购屋需求的大马人,被迫以更高价格买屋,原因之一是投机性买卖推高房价。因此,政府认为通过产业盈利税稳定房市,是必要措施,以帮助人民。

他称,产业盈利税税率取决于产业持有期,并随持有时间长短而逐步下降,同时也与处置者类别相关。例如,若个人在前3年内出售产业,将被征收30% 的高税率;第4年为20%,第5年为15%;从第6年起,个人售屋将不再被征收产业盈利税。

产业盈利税税率详情,可浏览内陆税收局官网 www.hasil.gov.my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