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总警长证实 黄明志涉毒品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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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讯)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发证实,大马著名歌手黄明志涉毒被逮捕。
他周一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本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隆坡一家酒店房间内逮捕42岁的黄明志,警方也当场起获9粒疑似“爱他死”(Ecstasy)药丸。
警方随即逮捕黄明志,并将其带回金马警区总部接受进一步调查。
根据初步尿检检测结果,也显示其对安非他命(Amp)、甲基安非他命(Meth)、氯胺酮(Ketamin)及四氢大麻酚(THC)等毒品呈阳性反应。
法庭之后批准将他延扣两天。
他在10月24日被控上法庭,面对两项毒品罪名。
第一项为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持有毒品罪);第二项为违反同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罪)。
黄明志在两项控状上皆不认罪,法庭批准他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外出;案件定于2025年12月18日再次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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