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三读通过反霸凌法 首阶段适用18岁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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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国会下议院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2025年反霸凌法案。
这项法案旨在解决教育机构的霸凌问题,并赋予仲裁庭判决权,包括判处最高25万令吉的赔偿。
共有26名朝野国会议员参与法案的辩论。
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提呈法案二读时说,法案首阶段仅适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并将在第二阶段扩大至18岁以上的人士。
她说,该法律旨在起预防作用,以追究霸凌者家长的同等责任,这将让家长对子女行为承担更多责任,不能将责任推卸给学校和老师。
如果学校无法处理学生在校园被霸凌案件,学生可以入禀仲裁庭提出申诉。
其他可将案件提上仲裁庭,分别包括霸凌事件发生在校外、霸凌受害者非学生如辍学儿童。
此外,如果受害者认为相关霸凌行径属于刑事案件,可自行向警方报案。
部长也揭露,教育部学生纪律违规系统(SSDM)数据显示,自2019年起,小学和中学年均通报1万4000宗校园霸凌案。
单在今年8月至10月期间,警方共通报160宗涉及网络和肢体冲突的霸凌案,这些案件中,有78%是年龄介于6至17岁的儿童。
她说,这显示学校已成为经常发生霸凌的地方,学生也成为易受伤害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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