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斯里头衔的华裔商人非法藏有虎皮标本 监禁2年和罚款3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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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5日讯)地庭今日宣判,一名拥有拿督斯里头衔的华裔商人因非法藏有虎皮标本,而触犯私藏全面受保护动物部位的罪名成立,判处他监禁2年和罚款30万令吉。

地庭法官莫哈末扎基今早宣判时指出,他在评估了此案控辩双方的呈堂证据和书面陈词后,认为控方已在排除合理疑点下,成功证明被告拿督斯里黄成发(译音)非法藏有虎皮标本。

因此,他判处被告罪成,并在聆听控辩双方针对应判处被告的刑罚一事陈词后,判处被告罚款30万令吉和监禁2年,刑期从今日算起。

若被告无法缴付上述罚款,则需另再监禁一年。

不过,法官在被告的代表律师哈沙哈里表明其当事人今日将入禀上诉申请后,批准被告可暂缓执行监禁刑罚,以待上诉申请在高庭审结为止。

然而,法官谕令被告必须先缴付上述罚款。

黄成发被控于2022年8月1日中午大约12时45分,在位于吉隆坡敦拉萨路的一间公寓单位内,被发现在未获特别准证下私藏虎皮,而老虎是被纳入2010年野生动物保育法令第二列表的全面受保护动物。

因此,他被控触犯相关法令第68(1)(b)条文(私藏全面受保护动物的部位),并可在相同法令第68(2)(c)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少于10万令吉但不超过50万令吉和不超过5年的监禁刑罚。

黄成发是于2024年3月在地庭被控,但他当时不认罪,此案于隔年4月14日开审。

控方传召7名证人出庭供证后,法官莫哈末扎基于2025年9月11日,裁定被告私藏全面受保护动物部位的表罪成立,因此谕令他出庭自辩。

黄成发出庭自辩时,是以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的方式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