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部提醒雇主 居家办公不得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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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0日讯)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提醒雇主,不得对居家办公的员工减薪或削减福利,除非双方达成工时变动的新协议。
该部周四发文告指出,私人界推行弹性工作安排必须有序、分阶段进行,并依据明确指南落实,特别是须符合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及60Q条文的规定。
在上述条文下,员工有权申请弹性工作,而雇主则必须在法定限期内给予正式的书面反馈。
“弹性工作定义广泛,不仅限于居家办公,还包括混合办公模式、弹性工时及压缩工作周、轮班制或按产出计酬等方案。这项制度化保障是增强劳动力信心的关键,能确保员工在适应灵活工作模式的同时,其基本权益与福利始终获得维护。”
另一方面,人资部表示,人才机构(TalentCorp)自2023年推动弹性工作安排以来,已有超过3000家企业采用相关措施,惠及逾120万名员工。
数据显示,在有系统落实弹性工作安排的情况下,62%雇主反映生产力提升,而70%员工则因时间与地点更具弹性,工作满意度有所提高。
此外,超过90%企业指出员工投入度提升,离职率则下降约15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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