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拟修社团法令 监管募捐严惩中饱私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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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莫哈末祖菲卡。 拿督莫哈末祖菲卡。

(吉隆坡6日讯)社团注册局正修订1966年社团法令,对社团进行募捐以及所收到的善款加强监管及及提高刑罚。

随着近年接连揭发非政府组织涉嫌挪用善款事件,现行法令未明确规范公众募款管理,加上挪用社团资金最高仅罚5000令吉,阻吓力并不足。

社团注册局总监拿督莫哈末祖菲卡坦诚,法律上存在的漏洞是导致一些非政府组织有可趁之机,滥用筹款敛财,挪用资金中饱私囊。

他说,现有的1966年社团法令第53条文,挪用社团组织资金或财产的最高罚款额仅5000令吉,这处罚力度根本不足以让违规者吸取教训。

他披露,这也是当局过去调查数个违规非政府组织时,发现的主要问题。

鉴于此,这次修订法令,会将注册社团募捐程序及监管机制,纳入检讨范围,包括规范注册社团的募捐程序分。

据了解,单单是今年,反贪会已查办至少7个涉嫌滥用募款资金,以谋取私利的非政府组织。这包括今年4月,反贪会调查一宗涉及约2亿3000万令吉天课资金遭挪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