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向高盛追讨6亿美元 法官批准移交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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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讯)马来西亚政府入禀法庭,针对高盛集团在发行一马发展公司(1MDB)债券时误导投资者,向高盛追讨6亿美元一案,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总检察署的申请,将此案从推事庭移交到高庭审理。
由高盛位于英国及香港的子公司发行的65亿美元(约270亿令吉)一马发展公司债券的案件,将由承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窜改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案的法官审理。
代表政府的副检察司是诺丽娜,高盛的代表律师则是郑宝德。
另一项针对高盛集团位于新加坡的子公司的案件,将于12月26日在高庭审讯。在被告知传票还未送达高盛位于新加坡的子公司后,再尼择订上述日期聆审。
控方于2018年12月19日以4项罪名提控高盛,指控他们在发行一马发展能源有限公司及阿尔巴投资PJS公司债券的交易中遗漏重要信息。
这些罪行是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3年1月11日期间,在吉隆坡IMC大厦的一马发展有限公司8楼犯下,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79(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82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17 December 201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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