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最低薪金是内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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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0日讯)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指出,提高最低薪金至1200令吉,是内阁与全国薪金咨询理事会(NWCC)协商后,所作出的决定。
他说,这次的涨幅是根据2011年国家薪金咨询委员会法令,法令阐明最低薪金必须每两年检讨一次。
他解释,这也符合希盟政府欲在首次任期的5年内达到1500令吉最低薪金的意愿。这是做到这一点的一种方法。”
古拉透露,正因为政府明白经济不景,所以没有在全国范围实施这项条规,仅在选定的57个主要城镇实施该计划。
他说,上述地点是与各方面协商后选定的,但如果有人有其他意见,欢迎随时写信给他。
部长是针对大马雇主联合会(MEF)和制造商联合总会批评,该部急着在全国57个城镇实施1200令吉最低薪金,作出上述回应。
国家薪金咨询委员会法令是在2011年在国会通过,并在2012年执行。在这项法令下,政府设立全国薪金咨询理事会,为最低薪金制制定框架。
2013年1月1日生效的最低薪金制,半岛最低工资为每月900令吉,沙巴、砂拉越和纳闽则为800令吉。
2016年7月1日,半岛的最低薪金调高至每月1000令吉,沙巴、砂拉越和纳闽则提高至920令吉。
2019年1月1日起,全国最低薪金统一为每月1100令吉。
从明年开始,被鉴定的57个城镇的最低薪金上调到1200令吉,不在名单内在地区则维持每月1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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