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税明年开跑 财政部发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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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4日讯)数码服务税将于2020年1月1日开跑,财政部发表数码服务税的常见问题,解答消费者和商家的疑惑。

财政部表示,政府将向数码供应商征收6%的数码税。所有税收将上缴大马政府。

这笔税款将用于推行国家发展计划和惠民活动,如改善道路基建、卫生、教育,进而支持经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征收数码税的数码服务有数码内容、程式软件、电子数据管理服务及网络广告服务。

数码服务的定义为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平台所获得的信息技术服务。比如线上服务如云计算、电玩、视频点播和应用商店(Apps Store)。

政府征收数码服务税的原因是为本地商家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事缘本地商家在向本地消费者提供数码服务时都需缴纳服务税,但是外国的商家如Netflix、Spotify、谷歌应用商店等都无需缴税,甚至直接影响本地商家的竞争力。

需要缴付数码税的对象为本地消费者,即涉及商业或非商业的个人或单位。已经注册的外国数码服务供应商将会负责为政府,收取数码服务税。

在网上购买衣物或其他商品是不会被征收服务税,因为服务税是针对服务,而非商品。

若下榻的酒店是登记在服务税下,游客就只需支付服务税。但如果酒店业者向线上订房平台支付费用或佣金,则会被征收数码服务税。若线上订房平台向游客征收预订费(Booking fee),预订费也会被征数码服务税。

关税局正在准备有关进口数码服务征税的指南和常见问题;关税局也会在国内外进行路演,以传达资讯及让相关公司提前注册。

商家或外国服务供应商欲知更多数码服务税详情,可以致电关税局中心1300-88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