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起诉刘特佐等共谋2.8亿 寻求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
- 登载于 大马首题
(布城11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昨天已入禀法庭,提控涉嫌一马发展公司案的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及另两人,刑事共谋与一马公司及SRC国际公司有关的总额6900万美元(约2亿8600万令吉)。
除了刘特佐,另两人是沙地石油公司(PSI)两位董事达勒奥巴因和帕特里克玛宏尼。
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法指出,鉴于这3人都不在国内,因此,反贪会已通知国际刑警向3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她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尽管两人是外国人,另一人也不在国内,但反贪会还是有权提控他们。
“你们经常听到是有关在大马的钱额,但实际上我们讲的是散布全世界的钱。这3人知道这些金钱下落的详情。”
去年11月,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中供证时指出,刘特佐与玛宏尼和奥巴因串谋来误导纳吉。
据悉, 吉隆坡推事庭昨天向3人发出逮捕令。 他们是面对2项《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AMLATFPUAA)及1项《2009年反贪会法令》。
罪状指3人于2011年2月24日及2001年6月14日,与时任首相纳吉串通,以便利用他的职位以获取好处;第二项罪状指PSI的两位董事达勒奥巴因和帕特里克玛宏尼于2009年9月30日,接受一马发展公司的户头转移基金至沙地石油公司。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11 February 2020 12:57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