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首相乃元首特权 希盟:敦马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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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8日讯)希望联盟主席理事会斥责过渡首相敦马哈迪宣布召开国会特别会议遴选新任首相的做法,如同挑战国家元首的权利与权力。
希盟理事会发表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40(2)(a),委任首相的权力是国家元首的权力,敦马哈迪不应该在国家元首做任何决定之前,做作出任何宣布。
“国家元首将就此事与马来统治者开会商讨此事,各造应在这事件上尊重国家元首的权力与权利。”
敦马哈迪周四宣布,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过去两天召见了国会议员后,依然无法确定获得多数议员支持的首相人选,因此认为国会是解决此问题的最好平台。并决定在3月2日召开国会特别会议,选出得到简单多数支持的首相人选,若依然没有结果,我国就会有闪电大选。
希盟主席理事会昨晚9时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此事。
公正党通讯主任法米较后向记者表示,希盟至今尚未接获国会下周一开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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