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草案内容 国安机关可在港成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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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2日电)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晨透露,涉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草案,内容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区建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他指出,另外,港版国安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机构和执行机制,以及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应就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他是于周上午在简介上述草案时,如此指出。

王晨表示,由于反中乱港及外部敌对力干扰,基本法23条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来,法例在香港被别有用心的人污名、妖魔化,有被长期搁置风险。

王晨指,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过程中遇到新情况,出现新风险、新挑战,香港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特别去年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主张独立,公然污损国旗国徽,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暴力对抗警方执法,瘫痪政府立法会。

他指出,近年来外部势力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有关行为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危害国家主权,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制止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