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大麻合法化 阿育汉警告勿带入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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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讯)泰国将大麻从该国第5类毒品名单中删除,意味著大麻的生产、进口、出口、分销均属合法,
与此同时,马泰边境也重新开放,因此警方不排除会有更多大麻从泰南边境运入我国。
全国毒品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阿育汉提出警告,大麻在我国仍属于违禁品,任何人拥有大麻将被严厉对付。
他说,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下,持有及保管大麻将抵触该第6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罚款达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在相关法令第39A(1)及39A(2)条文下,将被加重刑罚。
此外,任何人若持有超过200克或以上的大麻,则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被对付。
阿育汉提醒公众,勿试图将大麻带入我国,警方将会严厉把关。
他也发出警告,任何人食用含有大麻的食物,如果进入我国的尿检呈阳性,警方也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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