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体部前秘书虚假申报与洗黑钱罪成 判处监禁15年罚款2.8亿

  • 登载于 大马

(吉隆坡7日讯)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组前秘书奥曼涉嫌洗黑钱和滥权虚假申报,吉隆坡地方法庭判处罪名成立,监禁15年以及罚款2亿8420万令吉。

法官卡马鲁丁在下判时指出,控方成功在辩方举证阶段证明超越合理疑点,在聆听证人的证词,以及研究所有证物和陈词后,法庭裁决辩方无法挑出控方的合理疑点。

因此,被告所有控状罪名成立。”

现年64岁的奥曼一共面对32项滥权和虚报控状,以及64项洗黑钱罪名。

法庭谕令,其中17项虚报控状合共入狱243年及罚款1亿9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119个月取代。

其余的15项滥权控状则被判监禁85年及罚款1080万令吉或入狱125个月。

至于64项洗黑钱控状,则是每项控状入狱3个月至11年,以及合共罚款8340万令吉或坐牢934个月。

由于所有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奥曼只需坐牢15年。

不过,法庭批准暂缓执行入狱和罚款的申请。

他是被控在2012年3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滥权及虚假申报3840万令吉,以及非法收益1662万3000令吉,分别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a)条文,以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Last modified onFriday, 07 July 2023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