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纳吉减刑属元首特权 高庭驳回律师公会司法审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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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2日讯)高庭驳回大马律师公会挑战特赦局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认为,特赦权属于国家元首的专属特权,不在司法审查范围之内。因此并不适合在法庭上提出审核。
法官周一裁决时强调,在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时任国家元首的决定和特赦局的建议,乃国家元首最终批准特赦的重要元素。
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因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中,涉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处12年监禁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联邦特赦局今年2月作出决定,将纳吉的刑期减半,纳吉将提前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同时,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监禁刑期增加一年,直到2029年8月23日获释。
大马律师公会对此决定提出异议,并于4月26日向法院申请复核,要求法院撤销特赦局的减刑决定,认为该决定违反宪法、无效且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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