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推翻无罪释放判决 谕令邦莫达夫妇回地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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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9日讯) 联邦上诉庭推翻高庭对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拿督邦莫达及其妻子芝芝依仄蒂3项贪污指控无罪释放的判决。
上诉庭三司一致通过,接纳控方的申请,裁定两人表罪成立,即是恢复地庭此前的裁决,谕令他们回到法庭自辩。
由拿督阿末再迪、拿督莫哈末再尼以及拿督诺林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是在周一做出上述裁决。
莫哈末再尼在宣读摘要判词时指出,此案未进入自辩阶段,高庭法官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材料对两名被告提出的检讨裁决申请做出裁决。
再尼法官进一步表示,决定无罪释放或要求答辩,必须经过审理法官最大程度的评估。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3条文,这些程序和标准是强制性的。一旦法庭认定表面证据成立,法庭必须要求被告自辩,因‘必须’(shall)一词的使用令法庭别无选择。
他强调,根据既定法律,被告无权对要求自辩的决定提出上诉。
65岁的邦莫达是面对2项指控,即在2019年,身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非独立执行董事,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的贿金,批准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至于芝芝则面对3项与丈夫串谋的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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