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英:3年分摊保费措施 每年涨幅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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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11日讯)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披露,所有保险公司必须从本月15日起,向投保人提供至少分成3年的分摊保费措施,且每年的保费涨幅都不得超过10%。
她解释,所谓分摊保费的措施持续3年并非在2026年结束。
她指出,如果保险公司延迟调整投保人的保费,分摊期将从调整之年起算,例如若调整从2025年开始,则分摊期为2025、2026和2027年。
林慧英周五在出席活动后向媒体表示,这为期3年的措施只是一项临时措施,当局之后会有更完善的举措。
国家银行于去年12月20日宣布数项临时措施,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分成3年逐步调高保费、断保人可无需经过承保程序,重新受保,以及60岁及以上,且已在最低保费或供款计划下,享有医疗保险产品保障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将从保单周年日起,暂停一年的保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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