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厉骂男家哭唱三天辞别亲友 末代哭嫁新娘:下世做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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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喜事,笑意盈盈,流泪是大忌。但以前却有人哭着出嫁,且要越哭越起劲,这是哭嫁习俗。哭嫁女是一种旧时客家围头女人的身份,在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哭嫁也是女人的宿命。粉岭龙跃头是香港现存仍有哭嫁歌的村落,一些末代哭嫁新娘仍居住在村内。
新界西北的哭嫁歌,晚清年代已有。明爱龙跃头社区发展计划社工庄慧琪(Natalie)表示,哭嫁歌由宝安县传入,“我们问过一些婆婆,深圳围村、上水围村都有哭嫁文化。”八十八岁的廖金兰,上水围村人,父母早逝,她从小由祖母扶养长大,没有念过书,却能唱出很多哭嫁歌。六十多年前,金兰婆婆从上水围村嫁到粉岭龙跃头,盲婚哑嫁这四个字正正在她身上发生,金兰婆婆说:“我小时候父母就离开了,由祖母扶养长大,媒人介绍就嫁了。结婚前我在田对面看到未来丈夫,没有打招呼,也没有一起喝过茶,然后就嫁了给他。”
婚前告别唱 上轿沿路骂男家
出嫁的三至四天前,新娘会待在村中的女仔屋阁楼等待出嫁,长辈及朋友前来探望就会一起唱起哭嫁歌以示告别。上了阁,有人来探她们,她们就会唱哭嫁歌,那是《辞人歌》。所以哭嫁歌里有《辞兄歌》、《辞母歌》、《辞姐妹歌》等,内容都是对身边的亲友表达不舍。上头也有哭嫁歌,甚至出门上轿后,沿路去男家时都会唱一些骂男家的哭嫁歌。由女家至男家的一半路程,最后会唱一首《揼愁巾》,新娘会把手上的手巾丢走,意思是把她们所唱不好的东西都丢了一样,而手上的镜子会转向手心,照着自己。这样一连几天一直哭唱,如果不唱歌,会被人说是哑巴;如果哭唱得不凄厉,更会被人指点是“想嫁”。
“那时女人二十八岁前就要嫁走,因为父母会不喜欢你在家。”当年金兰婆婆知道自己要嫁的时候,也很难过,“旧时做女儿比做媳妇好,做女儿可以睡到早上八点也不会被念,但做媳妇早上五点就要起床了,要担水、喂猪及下田。”那是一个没有电话、没有网络的年代。上水与粉岭,一个几分钟车程的距离,当年却如嫁到外地般遥远。女人嫁人后三朝回门,之后无论生活如何也没有回娘家的路。当年金兰回门也要唱着哭嫁歌回去,一直到娘家。婚姻对象不能选择,自己的人生也不能作主,哭嫁歌成为当时女性的唯一抒发窗口。哭父母、哭媒人、哭兄嫂,都是哭嫁歌的内容。
客家围头的女生从小就要学唱哭嫁歌,如男生要到私塾上学般,女孩就到女仔屋学习唱歌及礼仪,女仔屋由村内的寡妇管理,屋中只有女人。年近八十岁的袁如波小时候也住过女仔屋,也听过哭嫁歌,“以前住过几晚女仔屋,后来我就约个姊妹到另一间屋一起睡,始终长大了不想跟父母一起住,女生大多都会在女仔屋睡。”这个有如寄宿的生活方式,其实像现在的share house般新潮。Natalie又说:“听婆婆说因为女生成长后会有经期,家里空间细小,兄弟也在,因此不方便住在一起,所以她们在少女时代就会去女仔屋。”后来如波婆婆长大后偷渡来了香港,她的命运有别于金兰婆婆,没有盲婚哑嫁,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跟丈夫夜晚拍拖去看电影,一年后才结婚。自由恋爱可以相处,知道对方好不好。盲婚哑嫁都没有见过,忽然就要嫁就不太好。”
寄宿女仔屋 哭嫁才算圆满
人离乡后没有女仔屋,也没有哭嫁歌,连父母也联络不了。结婚时不再需要哭个三四天,如波婆婆却一直耿耿于怀,“如果可以选择,当然是像以前乡下那样结婚会好点。因为仪式太简单,好像没了以前的传统。好像我家姐那时候结婚,有几个姐妹陪她一起哭。出门时我的哥哥及兄嫂抱她下阁,那些姐妹拉住她不让他们抱走。”哭嫁歌除了是习俗仪式,也成为了这些婆婆的身份象徵,哭嫁过才算圆满,而现时龙跃头只剩少于十个哭嫁女。
原本只是围村妇女口耳相传的哭嫁歌,二零一四年被纳入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明爱龙跃头社工纪录了六十至七十首哭嫁歌及故事,其中三十首结集成书。旧时女人们的控诉,终于有人听到。“以前你嫁给他,一辈子都要跟着他,就算他多差,打到你死也要跟着他。我不会干涉几个儿女恋爱,嫁也好,娶也好,他们喜欢拍拖就拍拖,结婚就结婚。”如波婆婆说。金兰婆婆更说如果可以选择下辈子的性别,她会当男人,因为“看我的命,做女人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