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白昼公然偷摩托车 电眼拍下行窃过程蹲牢13个月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6日讯)一名男子因在白昼于公共场所公然偷电单车,被闭路电视拍下行窃过程,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被判处坐牢1年又1个月。
被告为48岁的扎希曼宾阿沙,为三马连巴都的居民。
他是被指在2025年9月29日下午1时34分,在朋岭一带,偷走一辆属于哈芷查宾蒂曼的电单车,他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9A条。
案情显示,事主当日上午10时许将电单车停放在靠近食堂附近楼下,惟于下午2时40分返回时,发现电单车不翼而飞,于是她便报警。
警方调查后,在被告住所前发现报失的电单车。根据录取的口供,被告承认以拔除电单车电线方式启动车辆后骑走。其行窃过程亦被闭路电视完整拍下,影像中嫌犯的外貌与被告一致,穿着与警方扣押衣物相同。
调查证实,被扣押电单车的引擎与车架号码,与事主报案所述完全相符。
副监控官蔡凯盛在陈词时指出,通常盗窃案件因缺乏目击者或监控录影而难以定罪,但本案有闭路电视拍摄为证,被告在白昼于公众场所作案,已严重威胁社会治安,促请法庭施以重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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