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迪拉:联邦与州须协调人权法律 解决家庭法冲突

大马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 大马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

(布城17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指出,我国联邦与州政府有必要协调关于人权的相关法律,以更好地维护人民福祉,尤其是在处理家庭事务、婚姻关系及儿童权益方面。

他说,我国司法体系源自英国普通法,但在面对涉及伊斯兰婚姻与家庭事务时,现行法律架构经常出现冲突与难题。

“我们的问题在于,早期国家体制建立时,很多法律依据英国法系,而伊斯兰家庭法的引入,则是后来的发展。这在法律体系内部造成一定程度的矛盾。”

他强调,若未能妥善处理这些法律上的重叠与冲突,尤其是在我国多元种族社会结构下,恐将引发敏感的政治争议。

法迪拉今日为“从伊斯兰教法本旨视角看人权问题”研讨会主持闭幕时,如是表示。他呼吁有关当局在处理这类课题时应保持审慎态度,并采取合适的方式平衡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以确保人民权益不受忽视。